过去的一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在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消费扩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一是消费环境建设不断优化。出台《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边境口岸地区消费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增至1.9万家。放心消费创建承诺示范单位7.6万家。累计公示消费投诉信息2.17万条。二是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强。深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发布小餐饮、小作坊、食品摊贩合规经营指引。开展“食安龙江护民生”、“铁拳”、农资打假、过度包装治理等专项行动任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价活动。发布实施计量技术规范26项。三是消费维权效能稳步提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全国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电话接收12315投诉举报咨询3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9万元。全省ODR企业达2.5万家,消费维权服务站4704家。四是消协组织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确定了我省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试点单位。开展冬季旅游、中秋国庆旅游、美容美发院(店)等消费体察活动。公布蒸汽眼罩、眼霜等比较试验结果,发布消费类信息百余篇。